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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安全输注药护专家指引--广东药学会2023版(一)

文章出处:注射用冷冻干燥用卤化丁基橡胶塞    发表时间: 2024-07-07 14:22:51

  药物稀释后的储存环境和温度过高,可加速其发生降解、氧化、还原等一系列化学反应,或加速微生物的生长与繁殖,导致药品降效或失效。

  静脉给药是临床药物医治的一种给药途径,是病人治疗疾病、获得营养支持和平衡水和电解质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我国,临床治疗中选用静脉给药的比例很高。国家卫健委编制的《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患者输液使用率为80%~90%。由于静脉给药是有创操作,药液立即进入血液循环,相较于其他给药途径风险更高。据202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因静脉注射给药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占比为50.05%。为此,国家卫健委将降低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纳入2021、2022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提出需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以维护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的要求。静脉用药涉及多环节,任一环节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均可引起不良事件的发生。因此,科学认识静脉用药各环节的风险并做好防范,是确保静脉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

  静脉用药治疗工作中,医师、药师与护士需要有良好的沟通合作,共同保障静脉用药服务更安全、有效。在药物使用环节中,药师与护士的合作对药物的安全输注特别的重要,为此,广东省药学会组织药学、护理专家编写本静脉药物安全输注药护要点专家指引,作为药师、护士向患者提供规范的静脉用药服务的指引。

  1、静脉用药安全涉及多个环节,本指引着重围绕输注过程全流程中与药物相关的问题要点进行介绍与阐述,别的环节,如患者评估、医嘱审核、护理操作等,因篇幅所限,建议另行参考其他对应的指南规范。

  2、本指引在附录中收集并列举了临床常用药品的静脉安全输注要点,考虑不同厂家要求不完全一样,故静脉安全输注表格中标注了具体厂家或商品名作为出处,并非推荐厂家。

  3、鉴于各药品的操作指引不断持续更新,如有内容冲突,以我国最新版的药品说明书和相关权威指南为准。

  静脉给药前与药物相关的考虑因素包括药物过敏反应、药物配伍禁忌、溶媒及溶媒量(溶液浓度)、配置特殊操作技术和配置后的储藏条件、可存放时长要求等。

  推荐意见:皮肤试验的最大的目的是预测发生Ⅰ型(速发型)过敏反应,应根据药品说明书具体实际的要求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人民卫生出版社)确定是不是需常规皮试及其皮试方法,并在用药前做好严重过敏抢救的准备措施。

  药物过敏反应根据免疫机制的不同分为Ⅰ、Ⅱ、Ⅲ、Ⅳ 4型。Ⅰ型过敏反应为IgE介导的速发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后数分钟到1 h之内发生,其典型临床表现为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等。Ⅱ型为抗体介导的溶靶细胞过程。Ⅲ型为免疫复合物介导,例如血清病、药物相关性血管炎等。Ⅳ型为T细胞介导,例如药物接触性皮炎、固定性药疹、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Ⅱ、Ⅲ、Ⅳ型通常在给药1 h之后直至数天发生。

  皮肤试验是借助抗原、抗体在皮肤内或皮肤上的反应进行免疫学检测的一种方法,本文提到的皮肤试验均指皮内试验,简称皮试。皮试的目的是通过检验测试患者体内是否有针对该类药物及其代谢、降解产物的特异性IgE抗体(specific IgE,sIgE),以预测发生Ⅰ型(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可能性,以此来降低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风险,而预测Ⅱ、Ⅲ、Ⅳ型过敏反应不是皮试目的。

  1.2.1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国卫办医函〔2021〕188号)

  1.2.2 《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2017年12月发布)

  1.2.3《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广东省药学会2008年 10月印发)。

  皮试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以下简称临床用药须知)规定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前均需做皮肤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因此,无论成人或儿童,无论口服、静滴或肌注等不同给药途径,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均应进行皮试,皮试阴性方可使用,同时在药物使用的过程中需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状况,并做好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此外,停药72 h以上应重新皮试。

  青霉素皮试液配制:根据《临床用药须知》规定,以注射用青霉素 G或青霉素G皮试制剂稀释为500 U·mL的皮试液。

  皮试要求:当前尚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头孢菌素给药前常规皮试的临床预测价值,包括大多数的药品说明书、《临床用药须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等均未作具体实际的要求,迄今为止无批准上市的头孢菌素皮试试剂,故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

  (1)建议头孢菌素皮试限于以下情况:①药品说明书明确要求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的;②既往使用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类曾发生Ⅰ型过敏反应患者。

  (2)如果进行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一定要使用原药配制皮试液,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也不能用某一种头孢菌素配制成皮试液做其他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

  (3)有既往过敏病史的患者,发生头孢菌素过敏的概率并不高于普通人群,应用前也无须进行常规的皮试。但该类患者用药后如果出现过敏反应,症状可能会更重,应加强用药后观察。

  头孢菌素皮试液配制:将拟使用的头孢菌素原药加生理盐水稀释至 2mg·mL浓度配制成皮试液。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制剂,皮试适应证和方法可分别参照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单环类、头霉素类、氧头孢烯类、碳青霉烯类、青霉烯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均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皮试预测作用,给药前无需常规进行皮试。若这些药物说明书要求使用前进行皮试,则参考头孢菌素类处理。

  原则上不推荐进行碘对比剂过敏试验。因为碘对比剂过敏试验没有预测过敏样不良反应发生的价值,甚至其本身也可以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发生。《临床用药须知》从2005年版开始已将碘对比剂过敏试验相关联的内容删除;不同碘对比剂要不要进行过敏试验请参照具体产品说明书。

  其他通过静脉途径给药的需要皮试的药物,如盐酸普鲁卡因注射液(对过敏体质者需皮试)、注射用门冬酰胺酶(凡首次采用本品或已用过本品但已停药1周或1周以上者需皮试)等。其他药物是否需要皮试应参照药品说明书。

  皮试前应询问近期用药史,并在病情允许时停用可能干扰皮试结果的药物,降低出现假阴性结果的风险。此外,4~6周内发生过β内酰胺类药物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进行皮试,由于sIgE在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已被大量消耗,皮试可能出现假阴性结果,建议该类患者在严重过敏反应发生4~6周后进行皮试。

  皮试有诱发严重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的可能,皮试区应常规备有相关抢救设备及药品,且相关人员应接受过严重过敏反应抢救的正规培训。

  严重过敏反应的救治措施包括:①立即停用导致过敏药物,静脉给药者更换输液瓶及输液器,救治过程严密监控心率、血压、呼吸及血氧饱和度;②肾上腺素(1:1 000):14岁及以上患者单次0.3~0.5 mL深部肌内注射,14岁以下患者者0.01 mL·kg体重深部肌内注射(单次最大剂量0.3 mL),5~15 min后效果不理想者可重复注射,注射最佳部位为大腿中部外侧;③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必要时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如暂无条件建立人工气道,紧急情况下可先行环甲膜穿刺;④建立静脉通道(两条或两条以上),静滴晶体液维持血压(液体用量20 mL·kg,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必要时静脉点滴多巴胺维持血压;⑤若有支气管痉挛,可吸入β2受体激动剂;⑥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1.25 mg·kg,最大量50 mg,肌内注射;⑦糖皮质激素:静脉甲泼尼龙40 mg/100 mL生理盐水,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00~200 mg;⑧任一环节中如出现心跳呼吸骤停,立即就地进行规范心肺复苏术。患者经救治脱离危险后,应留院观察至少12 h。

  推荐意见:中药注射剂、生物制剂原则上不与其他药物混合配伍使用,应单独输注。连续输注其他药物时,应冲管或按要求更换输液器,再接下一种药物继续输注。药物的配伍禁忌可通过药品说明书、药学信息数据库或用药软件等进行查询。

  配伍禁忌指两种或以上药物混合使用时,在体外发生物理性或化学性的相互作用,如药物中和、水解、破坏等,从而发生浑浊、沉淀、产生气体及变色等外观异常或肉眼不可见的现象。配伍禁忌可导致有效物质含量(效应)降低或有害物质含量(效应)增加,最终引起药物疗效降低或不良反应增加。

  2.2.2 网络工具:Micromedex数据库的Ⅳ相容性查询(图1)、用药助手应用程序(APP)的配伍禁忌查询(图2)。

  2.2.3 检索表:《最新450种中西药注射剂配伍应用检索表》(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432种静脉注射剂临床配伍应用检索表》(人民军医出版社)等。

  注射剂尽量单药单用,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使用,并合理选择溶酶进行调配。需要输注存在配伍禁忌的药物,避免在同一容器中混合使用或使用同一Y型管输注,更换输液时建议进行冲管处理。冲管液注意与静脉药物的相容性,尽量使用药物说明书要求的相关溶媒。

  根据《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2008年原国家卫生部颁布)规定: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物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中药注射液成分复杂,含生物碱、苷类、氨基酸等主要成分或杂质,在与不恰当溶媒或其他注射剂混合时,可发生理化性质的改变,如pH改变、沉淀、结晶、变色等,甚至产生致敏性物质,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如(复方)丹参注射液与低分子右旋糖酐混合后静脉滴注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生物制剂主要用微生物或其代谢产物制成,多具蛋白特性。多数生物制剂的药品说明书均指出不可与其他药物混合或稀释,应单独输注,不与其他药物混用输液管。

  例如,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说明书:不可与其他药混合或稀释。利妥昔单抗注射液说明书:稀释后通过独立的不与其他药物混用的输液管静脉滴注。人血白蛋白说明书:需单独使用,不可与溶媒外的其他药物混合。人血白蛋白不得与血管收缩药、蛋白质水解产物或含有乙醇的溶液混合。另外,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注射用巴利昔单抗、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说明书均提及未进行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的物理生化兼容性研究,不应与其他药物同时进行输液。

  推荐意见:药物溶解或稀释所用溶媒需注意相容性,原则上应参照说明书列出的溶媒种类与溶媒量进行配置。

  静脉药物溶媒的选择需考虑溶媒pH值、电解质成分的因素。溶媒pH值偏低或偏高时,其氢离子、氢氧根离子可催化药物的水解,引起药物溶解度或降解速度的变化,影响质量稳定性。强电解质溶媒或含有如Ca、Na等强电解质成分的,加入弱离子溶液或非电解质溶液中时,可降低药物的水溶性,诱导药物析出产生沉淀,或者对某些胶体溶液的稳定性产生破坏作用。药品上市前均有开展质量稳定性考察,通常选择与药物本身pH相近的溶媒进行溶解、稀释。故一般情况下应选择说明书列出的溶媒,对于受电解质影响大的药物选用非电解质溶媒。

  溶媒量过大,滴注浓度偏低,会降低药物疗效,并可能因滴注时间延长而增加药物毒副作用概率;溶媒量过小,药物溶解不充分,容易产生药物微粒,从而增加静脉炎或静脉血栓的发生率。有时也会因药物浓度过高对血管产生刺激疼痛。因此,药品说明书中对溶媒量(或浓度)有要求的,应参照说明书配置。

  推荐意见:某些静脉输注药物对配置技术操作有特殊要求,应对护理人员或药师进行配置技术培训,按该生产厂家的药品说明书或厂家指引进行操作。

  有必要进行震摇以确保充分溶解的药物,如注射用环磷酰胺,将溶液加入装有粉剂的药物瓶后,经摇荡,干粉立即被溶解,如果干粉不能立即完全溶解,可将溶液静置数分钟直至完全清澈。

  需要避免震动以防出现泡沫或沉淀的药物,如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注射用水应缓慢注入装有曲妥珠单抗冻干粉的西林瓶中,直接注射在冻干药饼中,可轻轻旋动药瓶以帮助复溶,不得震摇。摇晃等机械应力导致的气穴现象可增加气-液界面的形成,从而诱导蛋白质颗粒聚集。

  关于配置具体操作技术,不用药品或同一药品不同厂家的要求不尽相同,请根据该生产厂商的药品说明书或厂家指引进行操作。

  推荐意见:配置后的注射剂药物应及时使用,如未能马上使用的,需关注储存的环境和温度及可储存时长。

  药物稀释后的储存环境和温度过高,可加速其发生降解、氧化、还原等一系列化学反应,或加速微生物的生长与繁殖,导致药品降效或失效。药物配制后储存温度会影响保存时长,个别药物的稳定性还受光线影响需避光。抗肿瘤药物及生物制剂由于其性质与结构特点的特殊性,其配置后溶液稳定性更易受上述外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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